(一)綜合辦公室(黨群工作部、人力資源部、董事會辦公室)
1.負責集團公司黨務黨建、群團組織、人力資源、薪酬績效等事務的組織協調工作,履行集團黨委辦公室職責,抓好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及運行管理;
2.統籌協調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安全生產、平安建設、信訪維穩、創文固衛、疫情防控、食品安全、鄉村振興等各類綜合性事務,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關系,確保上傳下達、政令暢通;
3.負責集團辦文辦會、來電來文、活動安排、對外宣傳、公務車輛、印章證照、固定資產、辦公用品等行政事務管理與后勤保障工作,對黨委會、董事會、經理辦公會籌辦和議定事項執行落實情況開展督辦檢查;
4.承擔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日常工作;
5.完成集團領導及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財務融資部
1.負責按照國家和地方相關投融資政策編制集團中長期融資規劃和融資計劃;
2.負責集團融資產品策劃、營銷、發行、使用,做好公司融資信息的收集整理和融資項目庫的建立、融資項目的分辦協調和跟蹤管理,提供跟蹤評級資料及貸后管理等工作;
3.指導協調子公司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對子公司融資進度及項目建設階段進行考核、督辦、跟蹤等;
4.負責做好集團債務管理及融資風險管控工作,定期對接市財政局,在財政監測平臺按月填報集團債務還本付息數據及新增融資項目,重點關注政府隱性債務管理情況及償債資金來源,并配合有關監管部門進行融資及有息債務專項核查;
5.按照資本市場公開信息披露要求,負責做好公司公開信息披露工作;
6.負責集團外部評級工作,并維持集團良好的外部評級結果;
7.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政策,制定集團財務制度,健全集團財務管理體系,監督各級財務執行落實,確保集團財務工作科學化、規范化;
8.負責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報表編報、財務分析、及納稅申報等工作,合理避稅;
9.負責集團資金管理工作,并根據集團運營需求情況,合理調配資金,確保集團資金鏈安全,資金高效運轉,不發生違約風險;
10.負責集團財務管理規劃、年度財務計劃并組織實施,編制和執行集團年度業務經營和財務收支預決算;
11.負責組織編制集團資金預算、計劃;
12.負責組織對合作銀行進行量化評分,依規安排資金存放;
13.負責組織制定集團財務人員考核方案,進行考核;
14.負責組織集團財務人員培訓,提升財務人員專業水平;
15.參與集團融資、項目投資、資金使用等重大決策,參與集團的經營管理;
16.參與資金支出審核工作;
17.參與投資決策的經濟效益評價;
18.配合做好集團的審計工作;
19.負責集團資產的經營管理、監管處置,對子公司資產經營情況開展考核督辦,建立資產檔案;
20.負責加強各子公司年度績效考核財務指標體系和年度資產經營考核指標建設,開展財務考核評價和資產經營業績目標考核;
21.完成集團領導及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法務審計部
1.負責集團法治宣傳、教育、培訓等建設工作,按照要求聘用并管理企業法律顧問或外聘律師團隊,指導、監督各子公司法治建設工作;
2.負責為集團重大投融資項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務和重大決策事項的合法合規性審查,出具可靠的法律意見書及分析論證報告;
3.負責組織開展集團及子公司投資、融資、項目建設等法律、市場風險評審工作,統籌抓好各項風險防控措施;
4.負責對集團公司和各子公司的財務收支、資產經營、投融資項目、工程項目、招標采購等領域、環節的重大決策和執行進行內部審計監督,負責集團內控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以及風險管理情況的審計把關;
5.負責接受信訪、紀檢等部門委托,對有關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專項審計;
6.承擔審計與風險控制委員會日常工作;
7.完成集團領導及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項目管理部
1.負責建立和管理集團目錄庫、儲備庫、實施庫“三庫”,收集、整理和匯總項目信息,制定和呈報集團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重點項目年度建設計劃,按要求及時向集團、市國資委等相關主管部門報送相關材料;
2.制定與完成項目管理部年度工作目標,制定集團項目管理年度共性目標并監督、指導子公司完成目標;
3.開展投資統計、分析工作,組織后評價工作;
4.謀劃集團優質項目并指導子公司開展相關工作;
5.負責建立和管理集團官網建設項目網絡管理平臺,統籌集團公司和子公司建設項目網絡管理工作;
6.負責集團工程招標工作,并指導、監管子公司工程施工招標工作;
7.負責集團和子公司工程類項目資金支付計劃的匯總,并根據工程項目實際進度情況,嚴格按照合同及相關文件要求開展集團項目資金支付的審核、報批工作;
8.負責督辦、指導子公司開展項目報批報建等前期工作;
9.負責集團建設項目的合同管理與概算、預算、結算等成本事項管理并指導子公司進行相關工作;
10.負責監管、指導各子公司項目實施;
11.負責集團項目管理相關公文與資料處理工作;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五)資本運營部
1.負責組織實施以股權、基金等方式進行對外投資項目的管理,開展集團投資戰略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的編制、執行和考核,對已投項目進行日常跟蹤、經營管理,對委派管理人員進行日常管理、提供督導支持等;
2.負責集團對外股權投資戰略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的編制、執行和考核,包括對外投資項目的篩選、立項、洽談、盡職調查、談判、協議簽訂、資料報審報批、退出核算等工作,統籌抓好項目資金的總體調配,對資本運作進行全程監控,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確保國有資本保值增值;
3.負責集團招商引資工作,包括招商項目的挖掘、接洽、跟蹤、落地、合約簽訂等,組織實施對外招商項目的考察、推介等活動。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紀檢監察室(監事會辦公室)
1.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和執紀問責工作,督促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督促集團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遵守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建議,對企業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查;
2.負責“三重一大”決策事項的監督執行,組織開展紀檢監察工作調查研究及有關規章、制度、辦法的制定、修改、實施;
3.承擔監事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